哈药集团技术中心贴标机采购公开招议标公告
来源:哈药集团 日期:2025.08.22 浏览量:657
招标状态:招标中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哈药集团技术中心贴标机采购进行公开招议标,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项目简介

技术中心制剂车间二楼口服液产线利旧三精制药10ml口服液产线,没有贴标机,为满足产品的富马酸亚铁口服液中试需求以及未来产业化需求,需要购置贴标机一台。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税务登记证等资质文件若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原厂商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设备销售业绩证明(优先提供哈尔滨市或者黑龙江省内销售业绩证明),近三年用户名单、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售后维修专业技术人员。

4.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

6.投标单位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三、采购数量及采购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生产能力

数量

工作环境

1

高速贴标机

每分钟400瓶以上

1

D级洁净区

四、用户系统要求

1.总体要求

序号

需求

期望/

URS01 

满足10ml~20ml口服液安瓿瓶贴标要求。

瓶子尺寸:直径12~22mm,长度60~130mm

必须

URS02 

贴标机摆放示意图

 

必须

URS03 

稳定速度生产能力:≥400瓶/min(以10ml口服液瓶计),标签为不干胶型,贴标精度应达到±0.5mm,能够保证标签无气泡、无褶皱。

必须

URS04 

带进料输送带,手动上料,输送带为宽网带形式。贴标方式为立进、卧贴、立出的方式。

出料口应安装有收料平台,出口口对接甲方提供尺寸的接瓶盘。

必须

URS05 

更换模具能实现不同规格产品的贴标,要求设备模具更换时间短、效率高。

必须

URS06 

漏贴、错贴、错打码率不得高于0.001%。

必须

URS07 

整机运行平稳,碎瓶率不得高于0.001%。

必须

URS08 

能自动剔除贴标不合格品(打印内容不合格、漏贴等),检测不合格品的剔除率99.99% ,对剔除瓶子具有保护装置,不损坏瓶子。

必须

其他具体技术、商务要求详见招议标文件。

五、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付款条件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运输时间包含在供货周期内,供应商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

2.交货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民开发区西四大街68号哈药集团技术中心院内。

3.付款条件:电汇,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30%;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并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金额60%;质保期一年到期,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金额10%质保款。

六、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2025年8月22—2025年8月28日,工作日9:00至16:00

方式:哈药采购系统报名(https://srm-new-qsc.hayao.com:90/login),供应商注册时需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如遇到注册问题可电话咨询0451-51870196。

2、开标时间:

时间:详见招议标文件。

地点:详见招议标文件。

3、标书款与投标保证金

1账户信息

户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行号:309261000077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支行

账号:562010100100119039

2)标书

①招标文件每份100元(只提供电子文档),单独汇入售后不退,并在投标报名确认后,将汇款凭证在标书款缴纳截止日期前作为附件上传至哈药采购系统。如未按要求进行提交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3)投标保证金:

叁仟元整(3,000元)

①请在标书款缴纳确认后,于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在哈药采购系统上将汇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4)汇款注意事项

①投标保证金、标书款须分别投标方的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并保证在招标前一个工作日汇到。

②因我公司财务系统月底结账,每月最后一天请勿汇入任何款项(可延迟一天汇入),否则将会影响保证金退还进度。

③汇款时请注明招标项目简称用途

④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导致不良后果的,参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将不对投标单位因本次投标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李健        联系电话:0451-51870196

电子邮箱:lij@hayao.com

、其他

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