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所属企业哈药集团技术中心的注射用头孢噻肟钠聚合物方法委托研究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议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方前来投标,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采购方案名称:哈药技术中心注射用头孢噻肟钠聚合物方法委托研究服务公开招议标
二、招标内容:
依据本品种发补要求,需对注射用头孢噻肟钠的聚合物方法学开发研究,并获得相应报告。
主要技术要求:
1、仪器设备能达到实验要求,操作过程真实、规范、数据完整可溯源。
2、所研究内容需符合国内外相关法规或指导原则的要求。
3、采用C18色谱柱法、超高效液相法或其他可行的分析方法研究控制聚合物
4、请结合原料药结构特点、制备工艺、国内外药典及相关文献,分析完善聚合物杂质信息(包括分子量低于主成分及分子量介于主成分与二聚体之间的聚合杂质、二聚体、三聚体或多聚体等)。
……详细技术、商务要求等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收到样品之日算起,于2025年9月30日前聚合物分析方法研究材料(内容包括聚合物分析方法开发研究方案和分析方法研究报告、方法学验证方案和方法学验证报告、样品检测报告、相关研究产生的电子数据及图谱资料)。
技术答疑人及电话:迟雪,15046688761。
三、付款条件及结款方式:
1、30%,50%,20%,电汇
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本阶段对应技术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凭发票付款,报账电汇支付合同款的30%,作为首付款。乙方签订合同并收到样品后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开展研究工作。
第二阶段,研究材料全部交付甲方后,甲方收到全部报告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本阶段对应技术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凭发票付款,报账电汇支付合同款的50%;
第三阶段,甲方项目获批后,乙方提供本阶段对应技术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凭发票付款报账电汇支付合同款的20%。
2、若国家局下发标准因为研究不充分而导致附条件批准,乙方负责继续完善相关研究方法直至国家局认可,待国家局认可后,甲方支付合同款的10%作为第三阶段款项,剩余合同款的10%甲方不予支付。
3、若乙方没有按照甲方技术需求(URS文件)完成此项委托,乙方需退回甲方前期预付的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经销商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2、委托方可以接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简称:CDE)的现场核查,仪器设备能达到实验要求,并通过相应验证与性能确认,操作过程真实、规范、数据完整可溯源。并满足CDE现场核查的要求。
3、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征信良好。
4、实验室认证证明(CMA或CNAS认证)。(期望)
5、具有满足研究需要的仪器设备实验室条件,近3年内具有完成1-2个注射用头孢噻肟钠聚合物研究经验,并通过CDE审评,且CDE对此项研究认可。
五、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2025年8月22日—2025年8月28日,工作日9:00至16:00
方式:哈药采购系统报名,供应商报名网址(https://srm-new-qsc.hayao.com:90/login)。
2、开标时间:
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相关费用
1)标书款: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只提供电子文档),单独汇入、售后不退, 并于标书款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标书款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请于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保证金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户 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支行
账 号:562010100100119039
3)汇款注意事项
①投标保证金和标书款必须分别从投标方的公司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并保证在招标前一个工作日汇到。
②因我公司财务系统月底结账,每月最后一天请勿汇入任何款项(可延迟一天汇入),否则将会影响保证金退还进度。
③汇款时请注明招标名称和用途。
④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导致不良后果的,参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将不对投标单位因本次投标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一今 联系电话:0451-51870192
电子邮箱:xiayj@hay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