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组织制定并发布了“儿童抗肿瘤药物研发鼓励试点计划(星光计划)”,内容如下:
“儿童抗肿瘤药物研发鼓励试点计划(星光计划)”是药审中心为了落实国家药监局“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的要求,在“以患者为中心的罕见疾病药物研发试点工作计划(关爱计划)”的基础上,在儿童药物研发领域开展的一项试点工作。
一、背景
儿童肿瘤是一类对社会和家庭危害程度大的少发/罕见疾病,我国儿童肿瘤治疗领域存在极大的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与成人试验相比,儿童人群临床试验通常面临更多挑战,加剧了儿童抗肿瘤药物的研发难度,为了持续推动以患者为中心的药物研发,并面向企业提供更为具体和更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和深入沟通,药审中心在“以患者为中心的罕见疾病药物研发试点工作计划(关爱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启动儿童抗肿瘤药物研发鼓励试点计划,即“星光计划”(SPARK计划,Support Anti-tumor drug R&D for Kids)。
二、主要内容
星光计划旨在通过申请人填写提交《儿童抗肿瘤药物研发实施框架》的方式,与药审中心及早进行沟通,获得其抗肿瘤药物在儿童人群研究过程中技术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策略、研究设计、试验药物剂量、先进工具的应用、儿童人群剂型开发等)的相应指导;并在研发过程中,与药审中心保持紧密沟通,最终提高儿童抗肿瘤药物的研发效率,及早上市满足患者需求。
三、组织与实施
药审中心起草了星光计划的申报指南(见附件 1)和实施框架(见附件 2),详细介绍了申请加入星光计划的方法和具体要求,供有意向申请加入星光计划的申请人参考。星光计划不设名额限制,申报时间段是自正式启动后三年。在申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基于自愿原则通过沟通交流途径申请,申请时需提交《星光计划项目申报表》和《儿童抗肿瘤药物研发实施框架》,并备注“星光计划申请”。申报时间截止后,中心将不再接收星光计划申请的沟通交流。申请人应根据实际研发进展情况填写《儿童抗肿瘤药物研发实施框架》。药审中心肿瘤审评适应症团队对是否同意其纳入星光计划进行评价,必要时将召开沟通交流会,就实施框架中涉及的技术问题予以详细讨论和沟通。经评价拟同意纳入星光计划后,药审中心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品种最终将纳入星光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