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广东省医保局发布《关于执行全国中成药联盟第三批新品和首批扩围接续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具体执行的工作任务中,“确保中选药品进院工作”是《通知》着墨最多的部分。结合最近湖北省《关于咸宁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的通报(2025年第1期)》、河北省《关于中成药联盟集采首批接续和第三批药品需符合差比价的通知》,中成药集采规则的细化完善问题引起行业热议。
采购完成率低
《通知》在物流配送、入院执行、医疗机构用量、医保基金支付、药款结算、采配监测等方面做出了详尽的工作落实要求,例如“各市要在集采结果落地执行第三个月组织对本市医疗机构中选药品进院情况开展一轮问题排查,督促尚未完成进院采购的医疗机构尽快完成中选药品进院工作。”
工作任务折射出集采中成药的落地困境。无独有偶,湖北省咸宁市医保局的通报也佐证了这一情况。业内称,咸宁市2025年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整体执行情况较好,大部分项目超额完成采购任务,但部分项目存在未达标现象,如全国中成药联盟(续签)药品接续完成率为71.62%。《医药经济报》记者查证发现,咸宁市医保局确实有相关动态发布,但链接已无法打开。
中国医药健康发展促进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申勇在接受《医药经济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受公立医院财政拨款低、机构采购运营维护成本以及“零加成”政策执行等多重因素影响,医院用药的实际使用量与上报量有差距,导致某些药物集采后“进院不积极、进院数量少”。
“与国家集采落地配套措施相比,中成药集采只有部分省份(如浙江)有结余留用的激励措施,导致医生处方积极性不足,医院采购响应度低。”南京循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郭新峰补充道。
近年来,各地中医院开始执行DRG政策,控费政策也有一定影响。申勇进一步解释,2024年7月,国家医保局发布《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DRG2.0版要求各统筹地区要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要求,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编制医保基金年度支出预算,因此,医疗机构会提高对临床用药的控制,可能导致中成药集采落地完成率不足。
中选规则待细化
目前,各地持续探索中成药集采,具体规则仍待优化。郭新峰指出,中成药集采中标产品普遍存在同一采购组中选品种多,同一中成药中选厂家多、规格多的情况,同组价格差异过大。医院基于用药经验难以对陌生品牌疗效做出评价,产生部分中标中成药采购量不足的问题。
对此,河北省做出探索。5月30日,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发布《关于中成药联盟集采首批接续和第三批药品需符合差比价的通知》,要求“此次集采的首批扩围接续中成药按A、B组所有原中选企业同品种最低日用金额计算,日用金额不高3倍且同企业不同剂型、规格符合差比价的药品拟中选……”业内普遍认为,河北在全国中选结果基础上做了一次价格调整,不允许同产品不同企业价差过大。
另一方面,中成药原料易受环境影响,减产后价格产生波动,很多药企由于采购成本升高,无法按原定价格生产和供货。而且原料产区不同,组方相同的中成药生产成本也有差别,一味“以价格论输赢”,就会“劣币驱逐良币”。所以中成药集采价格动态标准还需细化,申勇建议,道地药材组方的中成药优先进入集采目录,给予一定的价格照顾。
郭新峰则提醒企业积极响应中成药集采,抓住政策红利。以公立医院为主要市场的处方药应当确保中选,争夺院内市场才是王道。品牌企业可借降价做大增量市场;新进企业以中选为契机,抢夺存量市场,用医院带动药店销售,做大做强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