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所属企业哈药物流第三方承运商(整车配送)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采购方案名称:哈药物流第三方承运商(整车配送)
二、采购内容:
1综述
哈药物流配送中心因自有车辆不足,多年来一直与第三方物流承运商合作完成配送服务。现因整车配送合同即将到期,现提出重新采购申请。
2供应商资质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如系分公司,则需提供总公司法人授权,要求有能力提供规定要求提供的相应服务,能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和合同义务。
2.2在哈尔滨有固定办公地点,有规范和完善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及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2.3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性材料目录
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成交人公章,否则登记不予受理):
(1)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必须有公章及法人章)
(2)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许可证
(3)供应商的响应承诺
(4)供应商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5)供应商登记表
(6)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供应商须提供三份以上1-3年内营运业绩及其证明材料,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5供应商无与哈药集团合作的不良记录;
2.6供应商需具有1年以上配送药品的物流营运经验,如无此经验,不得参与此次磋商。
2.7关联企业不能同时参加。
3技术部分:
3.1本次采购为整车配送药品采购,配送的药品有常温药品、低温药品(装
在保温箱里)。配送服务包括去客户处送货和从客户处取退返货,并完成退
返货交接流程,循环容器(保温箱、周转箱等)取送,以上所有操作都要按照哈药物流相关制度执行。
3.2本次采购共分为三个区域,区域一“哈尔滨市内1”包含南岗区、香
坊区、平房;区域二“哈尔滨市内2”道里区、道外区、松北区、呼兰区;区域三“省内其他区域”包含除区域一、区域二以外的其他所有区域。
3.3本次采购区域一招8台车,区域二招8台车,区域三招8台车。区域一和区域二的8台车含备用车辆2台,区域三8台车含备用车辆3台,按实际需求调整。为了应对哈药物流配送订单突然增多或其他各种突发情况,供应商要有应急预案,保证已派车的药品按要求送达。
3.4供应商为本次采购准备的车辆至少要有50%为自有车辆(谈判文件
需注明车龄不超5年的自有车辆数量),合作时需提供供应商所有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包含自有车辆、非自有车辆、备用车辆),非自有车辆还需提供挂靠协议或租赁协议等相关材料进行佐证。
3.5本次采购的车辆车型为4.2米封闭厢式货车(常温车),统一车型,要具有保温设备,能承担冬季运输任务(水针剂药品不能冻),车龄不超过5年,行驶公里数不超过30万公里,车况良好。
3.6为了保证配送任务顺利完成,每台车需配备一名司机和一名工人。
3.7供应商需保证药品运输过程符合药品温度要求。
3.8供应商从提货、装车、运输及交接全过程均需符合GSP要求及哈药
物流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
3.9提货后造成的药品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按实际价格(随货同行单售价)全额赔偿。
4商务部分:
4.1区域一、区域二“哈尔滨市内”报价形式为:按全天每台车报价(元
/车),半天价格仅作为参考;区域三“省内其他区域”报价形式:按单程公里报价(元/公里)。该报价包含人工费、车辆使用费、包装材料费、提货费、运输费、门对门配送费及税费等一切费用。报价单详见附件“各区域报价单”。
4.2车辆的维修费、油费、保险费以及人员的保险费等其他一切费用均由
供应商承担。
4.3区域三“省内其他区域”的配送公里数,以起点(哈药物流)到终点
(客户)在百度地图上显示的单程公里数为标准。如配送任务为多个客户,则分段计算单程公里数直至最后一个客户处,再合计总数。哈药物流会在票据上标注每次配送任务的公里数,如供应商对公里数有异议,经双方同时确认后可调整。
4.4供应商需提供应急预案、配送方案,并注明是否有夜间配送能力及夜间配送时长是否有限制。
4.5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工作人员(成交文件需注明人数)负责业务对接,解决日常工作中的投诉,处理发货异常情况,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哈药物流相关工作人员。供应商接到哈药物流相关人员的投诉问题后要在2日内反馈问题的具体情况,5日内给予解决,如未解决,哈药物流有权定责处理。
4.6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单位资质、车辆、工作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包括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备案材料目录详见附件“承运方审计表”。车辆和人员如有变动需在进场前重新备案相关材料。
4.7供应商要在正式运营前完成车辆车体粘贴或喷涂哈药物流LOGO标识(费用由哈药物流承担),如在使用过程中造成哈药物流LOGO标识损坏,由哈药物流进行更换(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车体不能有其他标识,供应商现场所有工作人员都要统一着装(工装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否则不允许供应商正式进场运营。
4.8本次采购的车辆和人员统一归哈药物流管理,车辆只能供哈药物流使用,不允许用作他用。人员不允许穿哈药物流工装从事哈药物流配送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如发现供应商有以上违规行为,采购方有权利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要求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
4.9供应商配送的司机和工人必须按要求完成相关业务培训,能熟练打印低温药品温度数据,并且手机安装哈药物流的监管系统。否则不允许供应商正式进场运营。
4.10履约金要求:供应商要给哈药物流缴纳履约金,区域一、二履约金各为叁万元,区域三履约金伍万元,如中了多个区域,履约金需累加计算。合同到期后如无问题,哈药物流将履约金退回给供应商;合同期内如发生货物破损、丢失,处理期限为两个月内,超过该期限哈药物流有权利按照合同内容从履约金中扣除相应部分作为赔偿。
4.11供应商在接到采购通知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运输合同签订,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备案、履约金缴纳及进场正式运营,否则采购方有权利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正式运营3个工作日后,如供应商仍未按照配送时限完成配送任务,采购方有权利取消该单位的成交资格。
4.12提货要求:根据每日现场货量,按要求与哈药物流发货人员进行交接签字。
4.13发车时间要求:每天早上8点前装好货物从哈药物流发车,下午1点前发车,执行完上午配送任务的车辆要及时赶回哈药物流,以便继续执行下午的配送任务,如不能按时完成当天的配送任务,则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罚。
4.14配送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客户要求进行配送,包括送货上门、上架(摆到货架上)等服务。
4.15配送时限:供应商要保证药品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至客户,市内的半日派车单要在出车后的4小时内完成配送,全日派车单要在出车后的8小时内完成配送。其他区域的派车单根据派车情况要在出车后的当日\次日完成配送。如产生超时配送,将按照合同对供应商进行处理。
4.16配送人员要在执行完配送任务的第二日,及时将有客户签字的票据返回给哈药物流运输部,相关票据要按要求填写完整、准确,并作为结算依据,如未按要求返回相关票据哈药物流有权不予结算。所有人员的操作必须按照哈药物流的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如有违反按哈药物流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4.17服务态度要求: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要注意服务态度,如哈药物流接到客户投诉,将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解除合同并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
4.18结算:双方核对当月运输量无误,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9%税点)30天后结算,费用按自然月或非自然月为结算周期以电汇形式支付结算费用。如有异常情况,由哈药物流提前一天通知供应商暂停用车业务,停用期间不予结算费用。
4.19 所有配送区域均要有两家预成交供应商(一中一备),如成交供应商出现问题,即启用备选供应商。
4.20 一个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为两个配送区域的成交供应商或备选供应商。如供应商已中两个配送区域,则不能作为其他区域的备选供应商,如供应商已中一个配送区域,则最多可以成为另一个区域的备选供应商。
5其他要求:
5.1报名供应商要先到采购方现场踏勘,否则不能参与采购。
6技术部分答疑人及联系电话:刘佳 18845158526
7、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7日,工作日9: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方式:登录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s://srm-new-qsc.hayao.com:90 )进行报名,新注册供应商,注册时需上传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3、相关费用
1)、采购文件费用:采购文件每份200元(只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单独汇入)。请于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采购文件费用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操作。
2)、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请于响应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保证金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分别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参与。
3)、因我公司财务系统月底结账,月末最后一天请勿汇入任何款项,否则将会影响保证金退还进度。请严格按照所有要求时间进行系统操作,过时视为放弃不予处理。
户 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支行
联行号:309261000077
账 号:562010100100119039
4、汇款注意事项
响应保证金和采购文件费用必须分别从供应商的公司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并保证在缴纳截止日期前汇到且完成上传,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导致不良后果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不管响应结果如何,采购方将不对供应商因本次响应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8、联系方式
联系人:辛胜男 联系电话:15245084609电子邮箱:xinshn@hayao.com
9、以上公告同步推送至哈药集团官网(http://www.hayao.com/)并以官网为准,全部内容均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