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所属企业哈药物流冷链运输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采购方案名称:哈药物流冷链运输
二、采购内容:
1综述
哈药物流配送中心多年来一直与第三方物流承运商合作完成冷链运输的外埠配送。现因冷链运输合同即将到期,现向集团提出重新采购申请。因油价及人工成本逐年上升,为了降低费用,我单位申请此次采购签订两年合作协议。
2磋商单位资质要求:
2.1磋商单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四证合一)、第三方物流资质、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资质;
2.2磋商单位需具有近2年内营运业绩及其证明材料(磋商文件需提供黑龙江省内业务合同和合同期内发票复印件),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3磋商单位无与哈药集团合作的不良记录;
2.4磋商单位需具有1年以上配送冷链药品的物流营运经验,如无此经验,不得参与此次磋商。
3技术部分:
3.1本次采购配送的药品是低温药品(2至8℃)、冷冻药品(-15至-20℃)。配送服务包括去客户处送货和从客户处取退返货,并完成退返货交接流程,以上所有操作都要按照哈药物流相关制度执行。
3.2每个地区的磋商报价按不同箱子的容积分别填写,保温箱共3个尺寸,分别为大号保温箱(0.07-0.1m³)、中号保温箱(0.02-0.07m³)、小号保温箱(0-0.02m³),后附“报价单”。
3.3磋商报价包含人工费、保温箱、包装材料费、记录仪使用费、提货费、
运输费、门对门配送费、签收回单费、验证费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3.4保温箱(至少备案500个,磋商时所有备案的箱子需提供采购发票复印件)、包装材料、温度记录仪、打印温度数据的蓝牙打印机、保温箱验证报告(极寒、极热)均由磋商单位自备。
3.5冷链药品需由磋商单位自行安排经过培训后符合GSP要求的人员进行打包(磋商文件中需提供相关培训记录),哈药物流有偿提供冷链药品包装区。
3.6磋商单位必须按GSP要求用厢式货车运输药品,以保证药品运输过程
符合药品温控要求,配送交接时提供在途温控数据和冷链交接单给客户,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已配送完成的在途温控数据电子版提供给哈药物流质量管理部。
3.7配送完成后在2日内将客户签收的回单电子版提供给哈药物流运输
部。
3.8磋商单位从提货、打包、装车、运输及交接全过程均需符合GSP要
求。磋商单位成交后,要按要求给哈药物流提供单位资质、车辆、工作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包括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材料。以上所有备案材料要在接到成交通知后7天内交给哈药物流,否则采购方有权利取消该磋商单位的成交资格。备案材料目录详见“附件6.2承运方审计表”。备案材料后续如果变更,请于进场前完成相关材料的更新。
3.9提货后造成的药品损失全部由承运商按实际价格(随货同行单售价)全额赔偿。
3.10货物发出后,承运商应及时、准确提供货物运单号码、到货时间等信息,具备应急处理的能力。
3.11配送时限:详见“报价单”。
3.12配送区域:详见“报价单”。
3.13车辆要求:磋商单位要有至少5台自有厢式货车,磋商时需提供所有自有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4商务部分:
4.1运价按照“元/件”填报价,后附“报价单”。
4.2提货要求:根据每日现场货量,按要求与委托方发货人员进行交接签字,必须在库内整体作业完毕前装车完毕。
4.3配送要求:
4.3.1承运商需具备满足委托方采购区域及配送量需求的设施设备,并在规定时间进行交接装车,保证药品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至客户,如产生超时配送,将按照合同对承运商进行处理。
4.3.2承运商必须在发货后第二天10点前将前一日的发货明细返回委托方,以便于委托方进行TMS系统录入。
4.3.3承运商须具备相应运输车辆。
4.4结算:双方核对当月运输量无误后,承运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后30天结算,费用按自然月或非自然月为结算周期以电汇形式支付结算费用。
4.5承运商需提供相关工作人员情况介绍,注明各环节人员资质、分工、
培训、现场作业人员服装标识等情况。承运商要有固定驻场人员处理发货异常情况,统一着装,车辆、工作人员必须提供入场备案信息,接到问题1日内反馈,3日内给予解决。
4.6 承运商在配送过程中要注意服务态度,如委托方接到客户投诉,将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解除合同并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
4.7承运商运作流程要专业、清晰,能满足药品运输要求且有效保障药品
在途安全。
4.8承运商必须按照客户要求进行配送,包括送货上门、上架等服务。
4.9承运商要有完善的信息系统功能,能实现对订单商品在途运输情况的全程跟踪,能有效对接哈药物流TMS系统,实时反馈商品配送进度。
4.10承运商要有一定的配送方案设计和实施能力。有与哈药物流近似业务体量和业务网络的承运基础。
4.11履约金要求:承运商成交后要给采购方缴纳伍万元履约金,合同到期后如无问题,采购方将履约金退回给承运商;合同期内如发生货物破损、丢失,采购方有权利按照合同内容从履约金中扣除相应部分作为赔偿。
4.12承运商成交后,要在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与哈药物流进行业务对接,10个工作日内完成配送系统对接(系统对接完成后方可进场正式运营),10个工作日内必须正式进场运营,正式运营3个工作日后,如承运商未按照配送时限完成配送任务,采购方均有权利取消该承运商的成交资格。
4.13要有两家预成交承运商(一中一备),如成交承运商出现问题,即启用备选供应商。
4.14哈药物流有偿提供部分区域做为冷链药品包装区(40㎡)和驻场人员现场办公使用,使用费用为2万/年。
4.15本次采购合同期为两年。
5技术部分答疑人及联系电话:刘佳 18845158526
6、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8日,工作日9: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方式:登录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s://srm-new-qsc.hayao.com:90 )进行报名,新注册供应商,注册时需上传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3、相关费用
1)、采购文件费用:采购文件每份200元(只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单独汇入)。请于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采购文件费用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操作。
2)、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请于响应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保证金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分别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参与。
3)、因我公司财务系统月底结账,月末最后一天请勿汇入任何款项,否则将会影响保证金退还进度。请严格按照所有要求时间进行系统操作,过时视为放弃不予处理。
户 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支行
联行号:309261000077
账 号:562010100100119039
4、汇款注意事项
响应保证金和采购文件费用必须分别从供应商的公司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并保证在缴纳截止日期前汇到且完成上传,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导致不良后果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不管响应结果如何,采购方将不对供应商因本次响应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7、联系方式
联系人:辛胜男 联系电话:15245084609电子邮箱:xinshn@hayao.com
8、以上公告同步推送至哈药集团官网(http://www.hayao.com/)并以官网为准,全部内容均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