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制药总厂501车间头孢口服制剂生产线项目改造施工公开招议标公告
来源:哈药集团 日期:2026.03.17 浏览量:365
招标状态:招标中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哈药集团制药总厂501车间头孢口服制剂生产线项目改造施工进行公开招议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方案名称:哈药总厂501车间头孢口服制剂生产线项目改造施工

二、项目概况

2.1施工地点:哈药集团制药总厂香坊区青岛一路6号501车间内。

2.2施工范围及内容:

① 建筑装饰工程:包含彩钢板工程、门窗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梯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室外工程等。

② 电气照明工程:包含动力部分、照明部分、事故照明、综合布线、消防报警、消防设备电源监控、集中应急照明等。

③ 净化空调工程:通风部分、空调设备(主机除外)、防腐保温等。

④ 给排水工程:包含供水管线施工及排水管线施工。

⑤ 消防水工程:消防水施工。

⑥ 防排烟工程:防排烟部分施工。

⑦ 工艺管线及设备:工艺管线安装

工程清单作为参考,实际发生工程量以现场施工为准(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2.3.建筑火灾危险性分类:甲类厂房,耐火等级为一级

2.4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防火门和洁净门及传递窗及电力电缆等(详见工程量清单表)。除此以外的所有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配件,均由乙方自行采购。

2.5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及安装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双方确认的工程内容为准。

2.6甲供材料管理:甲方负责甲供材料的现场接收、清点、仓储保管和损耗控制,乙方负责领取和安装。

2.7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三、投标单位资质及资信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专业资质证书等资质;

2.投标单位必须以直属施工队伍参加施工,不得使用挂靠施工队伍或未经甲方允许自行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否则作违约处理,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3.投标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且为合格的纳税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产、财务、专业技术能力。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经济、法律等纠纷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单位专业资质要求:

①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②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以上资质必须同时兼备。

6.项目相关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有口服制剂洁净厂房施工经验。需提供主要管理人员近3个月社保证明,以及施工人员电工、焊工等执业资格证书。

7.需提供近三年内2例同类型洁净净化通风施工业绩。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有效期:180个日历日。

、付款条件: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30%的预付款,乙方按要求的性能和时间完成施工内容,工程进度完成洁净板封板结束后付该项目进度款合同价3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送第三方审计后付到审计总额97%,乙方开具审计后全额增值税9%专用发票,剩余3%做为质保金,因不同专业质保期不同,本次质保期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时间执行,缺陷责任期一年,缺陷责任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无息付审计金额3%。

、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2026317—2026323日,工作日9:00至16:00

方式:哈药采购系统报名(https://srm-new-qsc.hayao.com:90/login),注册时需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如遇到注册问题可电话咨询0451-51870196

2、开标时间:

时间:详见招议标文件。

地点:详见招议标文件。

3、标书款与投标保证金

1账户信息

户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行号:309261000077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支行

账号:562010100100119039

2)标书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售后不退,在投标报名确认后,汇款凭证在标书款缴纳截止日期前作为附件上传至哈药采购系统缴纳确认后在系统招标方案中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未按要求进行提交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3)投标保证金:

壹万整(10,000元)

①请在标书款缴纳确认后,于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在哈药采购系统上将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4)汇款注意事项

①投标保证金、标书款分别投标方的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并保证在招标前一个工作日汇到。

②因我公司财务系统月底结账,每月最后一天请勿汇入任何款项(可延迟一天汇入),否则将会影响保证金退还进度。

③汇款时请注明招标项目简称用途

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导致不良后果的,参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将不对投标单位因本次投标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健            联系电话:0451-51870196   

电子邮箱:lij@hayao.com

、其他

以上公告同步推送至哈药集团官网(http://www.hayao.com/)并以官网为准,全部内容均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