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三精肾病医院生活水箱更新改造工程
来源:哈药集团 日期:2026.11.02 浏览量:242
招标状态:招标中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哈药集团三精肾病医院生活水箱更新改造工程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所属企业哈药集团三精肾病医院生活水箱更新改造工程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采购方案名称:哈药集团三精肾病医院生活水箱更新改造工程

二、采购内容:

1综述

黑龙江三精肾脏病专科医院给水系统由市政给水管网供水,市政给水压力0.20KG。市政给水管引入医院生活水箱间,经变频给水设备加压后供应。给水系统采用下行上给的给水方式,因原水箱年限较长,存在漏水风险,需对水箱、水泵及连接管路进行更换。

1.1工程名称:黑龙江三精肾脏病专科医院生活水箱更新改造

1.2项目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霁虹街24号三精肾病医院

1.3施工范围:三精肾病医院生活水箱更新改造,其中包括拆除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水暖工程、电器工程等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控制价: 267140.62元;其中暂列金21000元

1.6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

√货到后1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年****月****日—****年****月****日

1.8需要进行现场踏勘。

2响应单位资质及资信要求

2.1响应单位须具有营业执照、专业资质证书等资质;

2.2响应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且为合格的纳税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产、财务、专业技术能力。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采购单位存在经济、法律等纠纷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2.3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此次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2.4 响应单位资质和资格要求: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2.5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2.6响应单位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性材料目录

(1)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必须有公章及法人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参与采购时与实际施工一致)

(7)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水箱及涉水设备的涉水安全卫生许可批件。

3技术要求

3.1技术标准与规范

3.1.1 本工程施工过程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建设部颁发的有关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建设部、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建筑施工方面的文件、规定。

3.1.2其他相关的法规与规范

本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规范,规范中引用的标准或规程无论是否写明颁布的年份,皆应以最新颁布的规范为准。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 5001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 140;

《建筑给水薄壁不锈钢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T/CECS 153;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GB/T 1277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 1721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2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 50348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

3.2质量要求

3.2.1承担本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3.2.2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规范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3.2.3本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4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3.2.5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应按照合同执行。

3.2.6装修改造使用的材料要达到国家医疗机构环保要求。

3.3管理要求

3.3.1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3.3.2施工过程中需遵守厂区内的规章制度,按规定办理出入施工证、临时动火用电证、配备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常驻现场,材料堆放至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3.3.3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3.4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3.3.5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3.4文件、图纸要求

3.4.1成交单位需在施工过程中拍摄隐蔽工程照片或影像资料,在拍摄过程中必须有采购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三方人员现场共同确认为准。

3.4.2施工方竣工前应提供符合标准的全套竣工资料,包括结算书、竣工图纸、现场签证等,数量不少于4份。

3.5其他技术要求

3.5.1设备自带控制柜。

3.5.2水泵需配套前后阀门,进出水横管,止回阀等材质均为不锈钢。

3.5.3水箱、管道、封头、法兰、过滤器、阀门、弯头、变径、钢板、螺丝、设备附件采用SUS304食品级不锈钢,符合健康卫生标准要求。

4商务要求

4.1报价方式: 根据工程量清单分项内容,综合单价及总价报价,组价依据参照2019年版《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及专业特有计价规范自主报价。

4.2主材要求:需有综合单价明细,主材清单需响应需求清单对材料规格、型号等信息的要求,同时列出品牌。

4.3 结算方式

4.3.1结算按报价的固定单价,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成交单价不随工程量增减进行调整。

4.3.2清单外项目结算按如下方式确定:

4.3.2.1报价中有相同项目的,按采购报价的综合单价执行。

4.3.2.2报价中有类似项目的,以采购时的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对主材进行调整,由成交单位提交变更报价,由采购单位或采购单位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确定。

4.3.2.3采购报价中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由成交单位提出新的清单单价,经采购单位确认后执行。组价方式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执行《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等组价原则同需求文件,材料依照施工当月的造价信息,造价信息中没有材料价格的,需要双方认质认价。

4.4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预付款30%,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经采购单位及采购单位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核通过后,支付至审结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

4.5支付方式 

√银行电汇

☐电子承兑汇票(**个月)

4.6 验收方式

4.6.1符合国家建筑行业法律法规及建筑工程专业施工规范标准,能够通过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施工单位共同验收;符合办理二次用水卫生许可证的审验要求。

4.6.2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并达到使用要求,由采购单位、成交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验收。 

4.7 售后服务、质保期要求

质保期一年,超过质保期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5技术部分答疑人及联系电话

 答疑人:  徐行    联系电话: 13945696782

6、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2026年11月03日至2026年11月09日,工作日9: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方式:登录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s://srm-new-qsc.hayao.com:90 )进行报名,新注册供应商,注册时需上传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3、相关费用

1)、采购文件费用:采购文件每份100元(只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单独汇入)。请于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采购文件费用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操作。

2)、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请于响应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保证金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分别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参与。

3)、因我公司财务系统月底结账,月末最后一天请勿汇入任何款项,否则将会影响保证金退还进度。请严格按照所有要求时间进行系统操作,过时视为放弃不予处理。

户  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支行

联行号:309261000077

账  号:562010100100119039

4、汇款注意事项

响应保证金和采购文件费用必须分别从供应商的公司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并保证在缴纳截止日期前汇到且完成上传,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导致不良后果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不管响应结果如何,采购方将不对供应商因本次响应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7、联系方式

联系人:辛胜男        联系电话:15245084609电子邮箱:xinshn@hayao.com

8、以上公告同步推送至哈药集团官网(http://www.hayao.com/)并以官网为准,全部内容均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