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制药总厂701车间使用的胶囊抛光分选一体机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采购方案名称:哈药集团技术中心胶囊抛光分选一体机采购项目
二、相关要求
1、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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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生产能力 |
数量 (台套) |
工作环境 |
发票类别及税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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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胶囊抛光分选一体机 |
30-60万粒/h |
1 |
D级洁净区 |
13%增值税发票 |
2、设备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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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需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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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机为一体化抛光+分选一体机,集成进料、抛光、静电消除、真空除尘、视觉分选、不合格品剔除、合格出料功能;独立一体式机架,洁净区落地安装,减少车间占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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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02 |
设备设计符合 GMP 要求,降低污染、交叉污染、混淆风险;结构无卫生死角,便于拆解、清洁、目视检查;无外露螺纹、凹陷积尘区;润滑剂不得接触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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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03 |
适配硬胶囊型号:0#、1#、3# 胶囊,更换规格无需更换模具,仅参数调节即可切换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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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04 |
设备额定产能:≥30万粒/h;连续稳定运行,胶囊破损率≤0.1%(合格胶囊在抛光分选过程中新增破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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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05 |
设备配套提供全套验证文件包,支持 DQ/IQ/OQ/PQ 验证;满足 GMP 审计检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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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06 |
所有与胶囊、药粉直接接触零部件材质为316L 不锈钢;非产品接触机架外壳为 304 不锈钢;板材表面 Ra≤0.8μm,抛光处理,耐腐蚀、无毛刺、不吸附药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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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07 |
抛光毛刷:制药级柔性材质,不掉毛、不析出;可快速拆卸,便于清洗更换;毛刷材质提供材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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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08 |
密封件(密封圈、垫片):制药级硅橡胶/PTFE,提供材质证明;无析出、耐清洗溶剂,不得污染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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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09 |
真空除尘系统:内置集尘装置,及时收集抛光产生的药粉粉尘;集尘盒可快速拆卸清洁,防止粉尘二次污染胶囊;排风不直排洁净区,可对接车间除尘管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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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10 |
设备可进行湿法擦拭清洁;可拆卸部件允许水洗;清洗后无残留,无积水死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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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11 |
抛光功能:软毛刷抛光,去除胶囊表面附着药粉;带静电消除装置,消除胶囊静电,减少粉尘吸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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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12 |
分选剔除功能:自动识别并剔除以下缺陷胶囊:体帽分离、空胶囊、破裂、缺口、短壳、胶囊碎片;剔除采用洁净压缩空气喷气剔除,剔除通道独立,不合格品单独收集,避免好坏胶囊混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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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详细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见采购文件。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4、交货地点: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西四大街68号哈药集团药物研究院。
5、技术答疑人:薛利东 13351317875。
三、供应商资质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税务登记证等资质文件。若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原厂商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与本次投标设备同类型设备销售业绩证明(如不少于五份销售合同等,优先提供哈尔滨市或者黑龙江省内销售业绩证明,至少包括一家同类型产品用户),近三年用户名单、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3、供应商无与哈药集团合作的不良记录;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有效期:180天日历日。
五、付款条件及结款方式:
付款条件:详见采购文件。
结算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六、评审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七、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2日,工作日9: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方式:登录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s://srm-new-qsc.hayao.com:90 )进行报名,新注册供应商,注册时需上传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3、相关费用
1)采购文件费用:采购文件每份100元(只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单独汇入)。请于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采购文件费用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操作。
2)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请于响应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保证金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分别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参与。
3) 因我公司财务系统月底结账,月末最后一天请勿汇入任何款项,否则将会影响保证金退还进度。请严格按照所有要求时间进行系统操作,过时视为放弃不予处理。
户 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支行
联行号:309261000077
账 号:562010100100119039
4)汇款注意事项
响应保证金和采购文件费用必须分别从供应商的公司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并保证在缴纳截止日期前汇到且完成上传,备注项目名称。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导致不良后果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不管响应结果如何,采购方将不对供应商因本次响应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0451-51870197
电子邮箱:liy@hay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