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六版画博物馆未装修区三楼展馆建设项目公告
来源:哈药集团 日期:2026.07.30 浏览量:371
招标状态:招标中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哈药六版画博物馆未装修区三楼展馆建设项目施工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采购方案名称:哈药六版画博物馆未装修区三楼展馆建设项目

二、采购内容:

1.1工程名称:哈药六版画博物馆未装修区三楼展馆建设项目

1.2项目地点:银行电汇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响应单位须具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专业资质证书等资质;

2响应单位必须以直属施工队伍参加施工,不得使用挂靠施工队伍或未经采购方允许自行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否则作违约处理,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成交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3响应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且为合格的纳税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产、财务、专业技术能力。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采购人存在经济、法律等纠纷的单位,不得参与采购。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5 响应单位资质和资格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或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以上。

其他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执业资格及以上

社保要求:本次响应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项目经理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至响应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及以上),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并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响应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其他要求:近三年同等或高于本工程规模及投资类似项目不少于三个

9响应单位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性材料目录

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否则登记不予受理):

1)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必须有公章及法人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响应时与实际施工一致)

7)响应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响应单位需提供近三年同等或高于本工程规模及投资类似项目施工合同(合同数量不少于三个),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且提供合同原件。

9)响应企业的响应承诺

五、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2026年7月30—2026年8月516:00截止。

方式:哈药采购系统报名,供应商报名网址(https://srm-new.hayao.com:90/login )。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地点: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相关费用

1)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份200元(只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单独汇入)。请于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采购文件费用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操作。

2)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请于响应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响应保证金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操作。

户  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支行

联行号:309261000077

账  号:562010100100119039

汇款注意事项

采购文件费用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的账户以电汇形式分别汇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汇到。

②因我公司财务系统月底结账,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请勿汇入任何款项(可延迟一天汇入),否则将会影响响应保证金退还进度。

③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和用途。

④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导致不良后果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不管响应结果如何,采购方将不对供应商因本次响应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文婷        联系电话:0451-51870205

电子邮箱:sunwt@hayao.com

七、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