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哈药营销公司接到来自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哈药股份集团内生产药品直调业务流程优化申请的批复”,标志着哈药股份药品直调业务真正落地。

直调业务
“集团内生产药品直调”是指集药品生产和经营为一体的集团性企业,在实现计算机一体化管理的前提下,所属药品经营企业仅采购并销售集团内药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药品,在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过程中,药品直接从药品生产企业发往药品经营企业备案的下游客户。
近几年,伴随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药品流通已进入大配送大物流时代。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明确提出“整合药品仓储和运输资源,实现多仓协同”等改革意见。基于政策利好以及公司实际需求,哈药股份于2018年底向省药监局申请开展“集团内生产药品直调”业务。
省药监局对此次申请格外重视,并来到哈药股份实地现场论证,本着严控质量风险、降低流通成本、优化流通资源、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原则,经过多次考察,2019年初,批复同意在哈药股份开展药品直调业务试点,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哈药股份成为省内第一家可执行药品直调试点企业。
哈药股份按照批复要求进行相关工作,通过半年的运行,出现了实际操作困难,使药品直调业务不能真正全面落地。面对困境,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哈药营销总裁王鹏浩提出,药品直调业务的关键是保证药品质量,在此前提下,优化业务流程,能够解决业务痛点。哈药营销质量负责人付亚冰、物流采购部部长周瑞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对药品直调业务流程进行再造、优化。
此方案在集团产销会上得到了股份公司副总经理盘虹的赞同及各工业企业的支持。营销公司于7月24日向省药监局提出药品直调流程优化再造申请。经过双方的多次沟通、研讨、商议,9月17日,省药监局批复同意哈药股份药品直调流程优化再造申请,并要求企业一定要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保证药品流向清晰、可追溯。
降本增效
实行药品直调业务对哈药股份意义重大,每年可节约药品运输、人工搬运及药品储存等费用约2000万元。对于营销公司而言,以客户为中心,减少生产企业(供应商)来货的运输、装卸等环节,缩短业务流,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节省了药品储存费用。对于各药品生产企业而言,也降低了市内运输及装卸成本,避免了此段运输可能带来的药品破损等风险。对于客户而言,减少了采购的时间和流程,终端客户能够快速收到药品。
哈药股份十分感谢省药监局为改善营商环境,为哈药高质量发展做出的巨大支持。哈药股份在新高管团队带领下,在“新思维、心突破、赢未来”的意识形态下,牢记总理嘱托,传承光荣历史,继续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质量有保证、有明显疗效的良心好药,为人民健康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