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集团党委宣传部
近日,我公司发现在呼和浩特市一些药店出售标注有“百年哈药”TM,落款企业名称为“哈药集团(中美)股份有限公司”出品的《灵芝孢子软胶囊》等产品,经我公司核实后,特作如下声明:
一、“哈药集团(中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与哈药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均没有任何关系。其在“营销”中使用哈药集团名义纯属假冒,哈药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哈药集团保留对“哈药集团(中美)股份有限公司”及工作人员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我公司一切企业、产品信息可登陆http://www.hayao.com。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