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大动物灭活疫苗生产车间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为扩建性质,厂址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77号,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院内,拟建工程总投资4891.75万元。
项目简介
1、项目概况
拟建工程拟建布氏杆菌病基因标记疫苗生产车间及细菌灭活疫苗生产线(1号生产线)、诊断液生产线(2号生产线)、病毒灭活疫苗生产线(3号生产线)
2、公用工程
本项目给排水、供电、生产生活用热均依托原厂。
二、项目工程分析概括
本次扩建工程拟建布氏杆菌病基因标记疫苗生产车间及细菌灭活疫苗生产线(1号生产线)、诊断液生产线(2号生产线)、病毒灭活疫苗生产线(3号生产线),预计年产量达3.7亿多毫升。
三、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主要环境问题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车间生产过程中培养基等产生的混合气味等对大气的环境影响;设备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少量无菌培养基残渣及员工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拟采取防治措施如下:
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分类
|
主要防治措施
|
废水
|
1、厂区内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汇集后,由路边雨水口接入地下雨水管道,统一排出厂外。
2、工艺废水经封闭式不锈钢管道排至灭活室采用蒸汽高温的方法进行灭活处理,并经过灭活效果验证合格,确认不含有相关病毒后,方可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
3、经灭活后的工艺废水与设备清洗水混合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该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m3/d,能够接纳本项目所排废水。
4、经厂区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80%污水回用于锅炉补水、冷水机组循环冷却水补水、夏季绿化及冬季暖气补水,20%污水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马家沟,经文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松花江哈尔滨段。
|
噪声
|
1、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各设备基座采用减振台座或橡胶减振垫减振;空调机组、通风机的进出口采用软管连接;水泵进出水管上采用可曲挠橡胶接头,使设备振动与配管隔离;空调、通风总管加设软管、消声器等隔音减噪措施。
2、对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设置单独的隔离间。对各类泵等产噪设备,应采取集中布置,并设置隔墙作为封闭间。空压机房可安装双层隔声门,避免这些车间开门运行。建筑物采用吸声建筑材料,增大墙壁的隔声效果。
3、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杜绝带病生产,发现设备有异常声音及时检修。
|
固体废弃物
|
本项目固废经厂内分类收集后,由香坊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
生物安全防护
|
1、生产厂房的设计和建造须由专业单位承担,除符合GMP要求外,还应满足相应二级生物安全等级的特殊要求。
2、所有感染性材料在运出厂房前必须清除污染、高压灭菌。各类感染性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必须满足相应的生物安全要求。
3、用于生物安全防护的安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进行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以确保其性能。
4、生产厂房所采用的各种消毒及杀菌措施需满足相应的要求,以确保实验场所的安全,减少来自感染性物质的危险。
|
绿化
|
在厂区内部道路两侧,选用树形高大美观,枝叶繁茂,耐修耐剪,易于管理,生长迅速,抗病虫害强,成活率高并具有一定吸污能力的树种。同时,将乔木灌木与绿篱相搭配,常青树与落叶树相搭配,以满足短期和长期效果。厂区周围的防护林带,应选用常青针叶树和速生阔叶树种。
|
上述各污染因素经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
环评总结论:
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大动物灭活疫苗生产车间项目,拟建于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本身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同时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总体规划以及其它规划,与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也是相符的;本项目工艺设备先进、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也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通过本分析,本评价认为,只要建设单位能认真落实本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同时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则本项目在该址建设,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项目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持有异议,请在10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凡是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86664996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七公里处
邮编:150069
E-mail: 8438062@sina.com
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黑龙江省化工研究院环境影响评价室
评价单位名称:黑龙江省化工研究院环境影响评价室
电话:0451-84859393
传真:0451-84859393
E-mail:huanping0715@163.com
地址:黑龙江省化工研究院环境影响评价室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域和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前述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
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化工研究院环境影响评价室
二○○九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