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垃圾清运服务采购招标公告》部分内容调整的通知
一、将原公告招标名称更改为:《哈药集团制药总厂、三精制药有限公司垃圾清运服务采购招标》二、将原公告中第五部分拟招标内容中清运范围由原范围: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总厂区、新厂区家属区生活垃圾站。
调整为: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总厂区、新厂区家属区生活垃圾站、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厂区垃圾站。
三、将原公告中第五部分中投标单位资质要求第一条由原内容: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文件。
调整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垃圾处理许可证等资质文件。
该调整请投标单位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