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生物工程异甘草酸镁注射液药学研究
来源:哈药集团 日期:2026.10.14 浏览量:735
招标状态:招标中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生物工程异甘草酸镁注射液药学研究采购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生物工程异甘草酸镁注射液药学研究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采购方案名称:哈药生物工程异甘草酸镁注射液药学研究

二、采购需求:

1、按照国家相应法规要求完成药品注册研究工作。整体研究的全面性、系统性及科学性要符合国内现行药品注册相关法规、指导原则要求,最终确保通过审评。

2、需要与企业签订保密协议(不限于此种方式),保证研究项目名称、研究内容、研究进度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不外泄。

3、时间要求:从合同签订甲方付款后6个月内完成处方前研究、小试、中试、方法学开发验证、注册批工艺验证等药学研究工作。(如因采购方原因导致的时间延误,则延误时间不计入该时限内),合同签订甲方付款后12个月内完成加速/长期稳定性研究/特殊安全性等全部药学研究等工作,并向采购方提供完整的上报材料。(如因采购方原因导致的时间延误,则延误时间不计入该时限内);该项目预计获批时间为2029年6月。

4、技术部分答疑人及联系电话

葛鹏 15546345593

……详细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资质齐全,合法合规。应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材料。供应商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2、供应商须提供相关业绩,提供近3年与其他企业合作的同品种或同剂型证明性文件(如合同、成交通知书)

3、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业绩,提供近3年与其他企业合作的同品种或同剂型证明性文件(如合同、成交通知书)

4、具有良好的政府事务关系,能够及时掌握国家相关法规动态变化,并根据相应要求及时调整,保障按照药品注册相关法规完成药品研究工作。

5、企业资质齐全,有完整的研发体系,有完整可溯源的仪器设备,接受审计及CDE研发现场核查。

6、具备注射剂开发必要的工艺与检测设备,能够工艺开发中独立完成样品检验。

7、供应单位提供完整的研发质量体系文件目录

四、付款方式:

第一期:本合同签订后,我方支付合同款的20%;

第二期:商业化生产批交接完毕(需确定交接材料)并我方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款的30%;

第三期:完成申报材料并经我方认可,支付合同款的20%;

第四期:通过现场核查并完成补充资料,支付合同款的15%;

第五期:获得批件,支付合同款15%。

五、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2026年10月14日—2026年10月20日16:00截止。

方式:哈药采购系统报名,供应商报名网址(https://srm-new.hayao.com:90/login )。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地点: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相关费用

1)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份200元(只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单独汇入)。请于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采购文件费用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操作。

2)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请于响应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响应保证金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响应及报价操作。

户  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支行

联行号:309261000077

账  号:562010100100119039

汇款注意事项

①采购文件费用、响应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账户以电汇形式分别汇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并保证在缴纳截止时间前汇到。

②因我公司财务系统月底结账,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30、31日)请勿汇入任何款项(可延迟一天汇入),否则将会影响响应保证金退还进度。

③汇款时请注明采购方案名称、编号和用途。

④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导致不良后果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不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方将不对供应商因本次采购活动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柴丽丽        联系电话:0451-51870212

电子邮箱:chaill@hayao.com

八、采购公告同步推送至哈药集团官网(http://www.hayao.com/)、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及千里马招标网(http://www.qianlima.com/)并已官网为准。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