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制药六厂——南直路326号院内14号楼(封闭冷库2)一层部分房屋出租公告
来源:哈药集团 日期:2026.09.14 浏览量:269

    哈药集团制药六厂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326号院内14号楼(封闭冷库2)一层部分房屋拟对外出租,具体信息如下:该房产于1997年建成,框架结构,总共3层,建筑面积为1008.2平方米,本次仅出租该楼栋一层部份房屋,计租建筑面积:153.25平方米(出租建筑面积以第三方测绘机构出具测量报告载明数据为准),出租底价为人民币44800元/年,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租赁主要原则:

1、租金及租金调整方式:年固定租金收益模式,租金为挂牌成交价格(首年租金扣除免租期)。

2、租赁期限:租赁3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

3、租赁用途:重点引入社区服务、日用品销售等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的业态。

4、费用收取:租赁期间产生的费用(供热费用、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免租期:给予承租方30天免租期,免租期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免租期届满次日,即为租金计收起始日。

6、商业化使用保证:若因出租方产权性质问题导致承租方无法实现商业化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7、安全责任:租赁期内所产生的安全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包括可能产生的经济补偿、法律责任等(另行签订安全协议)。

8、合同履约保证金:按首年租金的10%缴纳。

租赁合同公开挂牌有承租方后,共同商议审核后确定。

9、物业服务:公共区域物业管理由哈药集团哈尔滨圣霖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物业费标准另行协商确定。

10、现状交付:楼体内改造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合规实施。

11、招租方式: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产权交易所)挂牌招租,挂牌周期不低于10个自然日。

12、租金按每年度(12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承租方应于每个结算周期开始前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该周期全部租金。

13、承租方摘牌后需将首期(12个月)租金汇入产权交易所账户,合同签订完成后,由产权交易所将首期租金转入出租方账户。

14、附加租赁条件:出现下列的情形,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违约,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和剩余租金:

⑴厂区土地使用权被政府依法提前收回;

⑵厂区被纳入政府拆迁、征收、搬迁规划;

⑶政府行政行为、政策调整导致厂区无法正常出租使用;

⑷非甲乙双方原因,厂区毁损、灭失、被鉴定为危房;

⑸国家新政策、法规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⑹城市更新项目需要进行整体改造。

15、设置现场踏勘。

其他要求:

1、公告有效期:2026 年 9  14 - 2026 年 9  23  日(如房产在哈尔滨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则以交易中心公告有效期为准)。

2、我方本次租赁标的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租赁标的权属清晰,无债权债务纠纷,未做抵押或担保、没有涉及法律诉讼行为,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4、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及用水、用电等,在承租期间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5、联系方式:

企业联系人:马忠敏      联系电话:13936003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