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总厂明水头孢原料药项目节能验收报告编制服务公告
来源:哈药集团 日期:2025.11.20 浏览量:2145
招标状态:招标结束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集团下属哈药总厂明水头孢原料药项目节能验收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议标,欢迎符合招议标条件的投标方前来投标,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采购方案名称:哈药总厂明水头孢原料药项目节能验收报告编制服务

二、招标内容: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明水头孢原料药项目拟在哈药集团三精明水有限公司厂区内新建头孢原料药车间、仓储、质量检测研发中心、消防设施用房、动力中心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12633.52 平方米。

该项目节能报告已通过明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审定取得批复,项目所需消费能源种类为电力、蒸汽,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预计为2392.127吨标准煤(当量值)、3215.20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建设完成时间预计为2025年末,现需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节能验收,完成节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并协助招标方将节能验收报告送交项目所在地节能审查机关存档备查。

项目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经济开发区。

商务、技术要求

1.中标方需组织专家和专业人员完成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和节能报告中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节能降碳技术、能源计量器具等落实情况验收工作,编制节能验收报告,提供盖章纸版和电子版报告文件(纸版不少于四份)。

2.指导协助招标方完成节能验收报告报送节能审查机关存档备查工作。

3.招标方向中标方所提供的编制节能验收报告所需所有资料未经招标方同意,中标方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如有违反,招标方有权要求中标方赔偿经济损失,并追究法律责任。

技术部分答疑人及联系电话:刘冰18945025286。

……详细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见招标文件。

三、付款条件及结款方式:

1.付款方式:电汇支付。合同生效后招标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0%作为预付款,中标方完成节能验收报告编制,向招标方提供全部盖章纸版和电子版报告文件,协助招标方完成报告报送节能审查机关存档备查工作,开具合同总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标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0%余款。

2.税率要求:税率6%,增值税专票。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节能评估技术咨询的服务,并备有从事节能工作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人员须为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社保证明材料。

2.需提供近三年以来黑龙江省内医药或化工行业的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或验收报告业绩不少于1项。

3.中标方不得将该服务进行转包。

五、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2025年11月20—2025年11月26日16:00截止。

方式:哈药采购系统报名,供应商报名网址(https://srm-new.hayao.com:90/login )。

2、开标时间:

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二楼招标室。

3、相关费用

1)标书款:招标文件每份100元(只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单独汇入)。请于标书款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标书款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请于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保证金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户  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支行

联行号:309261000077

账  号:562010100100119039

汇款注意事项

投标保证金从投标方的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汇到。

②因我公司财务系统月底结账,每月最后一天请勿汇入任何款项(可延迟一天汇入),否则将会影响保证金退还进度。

③汇款时请注明招标名称、标段号和用途。

④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导致不良后果的,参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将不对投标单位因本次投标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文婷        联系电话:0451-51870205

电子邮箱:sunwt@hayao.com

七、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