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所属企业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的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采购进行公开招议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方前来投标,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采购方案名称:哈药三精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采购公开招议标(四次)
二、招标内容:
我公司需采购一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用于药品、保健食品的日常检验。
总体技术要求:
序号 |
要求 |
期望/必须 |
01 |
光学系统: 双光束; |
必须 |
02 |
分光器: 单色器,象差校正型切尼尔一特纳装置; |
必须 |
03 |
设定波长范围: 190~900nm; |
必须 |
04 |
衍射光栅刻线数: 1300 lines/mm; |
必须 |
05 |
波长准确性: ±0.1nm(656.1nm),±0.3nm(全波段); |
必须 |
06 |
波长重复精度: ±0.05nm; |
必须 |
07 |
波长扫描速度: 波长移动速度: 14000nm/min; 最大扫描速度:4000nm/min; |
必须 |
08 |
光源切换波长: 和波长同步自动切换290.0 nm~370.0 nm; |
必须 |
09 |
谱带宽度: 0.1/ 0.2/ 0.5/ 1/ 2/ 5nm,L2/L5(低杂散光模式); |
必须 |
10 |
分辨率: 0.1nm; |
必须 |
11 |
进样阀:更换进样阀阀头、阀芯 |
必须 |
12 |
pH检测器:更换0形圈 |
必须 |
……详细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见招标文件。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含30日)。
交货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33号三精制药科研楼内。
技术答疑人及电话:陈涛,13895785246。
三、付款条件及结款方式:
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设备到达招标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开具13%增值税发票后,招标单位付合同总额60%;其余合同总额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结算方式:电汇。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税务登记证等资质文件。若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原厂商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同类型、同产能设备销售业绩证明(如销售合同等,优先提供哈尔滨市或者黑龙江省内销售业绩证明),近三年用户名单、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哈尔滨售后维修专业技术人员。
4、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
6、投标单位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五、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2日,工作日9:00至16:00
方式:哈药采购系统报名,供应商报名网址(http://srm-new-qsc.hayao.com:90)。
2、开标时间:
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相关费用
1)标书款(只提供电子文档):招标文件每份100元,售后不退(单独汇入,只可提供收据), 并于标书款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标书款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请于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保证金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户 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支行
账 号:562010100100119039
3)汇款注意事项
①投标保证金和标书款必须分别从投标方的公司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帐户,并保证在招标前一个工作日汇到。
②因我公司财务系统月底结账,每月最后一天请勿汇入任何款项(可延迟一天汇入),否则将会影响保证金退还进度。
③汇款时请注明招标名称和用途。
④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导致不良后果的,参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将不对投标单位因本次投标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一今 联系电话:0451-51870192
电子邮箱:xiayj@hay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