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拟对三精明水干法制粒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要求的投标方前来投标。
一、采购名称:哈药集团三精明水干法制粒机采购招标
二、采购编号:HPGC1504011
三、具体要求:
根据公司生产需求,拟采购干法制粒机2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工期 |
送货安装地址 |
干法制粒机 |
制粒能力:200kg/小时,PLC自动控制,含挤压、制粒、称重等功能,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2 |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到货。 |
黑龙江省明水县哈黑公路4号(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
四、结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设备到达招标单位指定现场验收合格,并开具17%增值税发票,招标单位付合同验收款60%;其余合同总额10%作为质保金,设备自验收合之日起运行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付清尾款。
2、 结算方式:承兑汇票。
3、报价含设备费、材料费、运保费、安装调试、验证、文件、全额17%增值税及质保期内服务等全部费用;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有能力按照本竞价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设备和相应服务,能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和合同义务;
2、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17%增值税发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专业的技术能力;
4、投标人无与哈药集团合作的不良记录;
5、只允许制造商参与投标;
6、近三年内具备同型号或类似产品的成功业绩(附合同等证明材料);
7、所投产品为国内先进水平,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六、评标原则:综合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日程安排: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时间:2015年4月15日—2015年4月21日,每天9: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209室)(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7号)
其他要求:报名时,参与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制造商授权书,外地投标人提前电话咨询。
2、招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哈药集团有限公司210招标室
3、相关费用
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只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3万元以电汇形式分别交纳。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保证金和标书款必须分别从投标方的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并保证在招标前一个工作日汇到,汇款时请注明用途及招标名称、编号。
汇款相关信息:
户 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药路支行
账 号:562010100100119039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生洲 张晶 联系电话: 0451-51961111-12092 ,51870116
传 真: 51870012
邮 箱:chensz8571@163.com zhangj1980_cool@163.com
投标报名表
投标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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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全权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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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方名称:(公章)
投标方全权代表签字: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