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业务人员体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哈药集团 日期:2022.09.28 浏览量:8121
招标状态:招标结束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集团下属哈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业务人员体检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方前来投标,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采购方案名称:哈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业务人员体检服务项目招标
二、招标内容:
哈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需为业务人员购买健康体检服务。具体预计人数信息表如下:
项 目

预计数量(人)

单价
(元/人)

总价
(元)

备注

员工(男)

400

 

 

 

员工(女)

已婚

100

 

 

 

未婚

100

 

 

 

中层(男)

60

 

 

 

中层(女)

已婚

5

 

 

 

未婚

5

 

 

 

合 计(元)

 

 

备注:体检人数为预计数量,以实际体检人数为准进行结算。
……详细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22年12月上旬完成本次体检服务。
服务地点:全国各省份主要城市(哈药驻外人员体检城市分布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全国各省份覆盖率达80%以上(不允许外委机构提供体检服务);
技术答疑人及电话:郑丽梅,13936003282。
三、付款条件及结款方式:
付款条件:驻外人员体检服务完成后,招标方按合同要求出具服务验收单后,投标单位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后,电汇付款。
结算方式:电汇。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体检资格的体检中心,有承担大型体检任务的技术力量及经验;
2 投标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级或以上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法人企业授权的分支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多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与经营相关的有效证件;
3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具有相关资格的合法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和合同义务;
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名,无与哈药集团合作的不良记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果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7 投标单位在近3年以来具有服务企事业单位的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含合同、获奖证书等)。
8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公开招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2022年9月28日—2022年10月09日,工作日9:00至16:00
方式:哈药采购系统报名,供应商报名网址(http://srm-new.hayao.com:90/login ),如遇到注册问题可电话咨询黄经理,电话0451-51870185转816。
2、开标时间:
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相关费用
1)、标书款: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只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单独汇入,只可提供收据), 并于标书款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标书款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请于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保证金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户  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支行
账  号:562010100100119039
3)、汇款注意事项
①投标保证金和标书款必须分别投标方的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帐户,并保证在招标前一个工作日汇到。
②因我公司财务系统月底结账,每月最后一天请勿汇入任何款项(可延迟一天汇入),否则将会影响保证金退还进度
③汇款时请注明招标名称、标段号和用途。
④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导致不良后果的,参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将不对投标单位因本次投标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洋        联系电话:0451-51961111转12092
电子邮箱:zhaoy@hayao.com
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